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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破条块限制 推进体制创新

中国建筑报  2015-04-29 09:24

2012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《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智慧城市(区、镇)试点指标体系(试行)》,对试点城市建设进行有效指导,并相继确定277个试点城市,推动范围内大规模的智慧城市建设。与此同时,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国标委也陆续开展惠民工程试点、信息消费试点、标准制订等相关工作。

当前,多部门齐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,表明大家都认识到智慧城市是未来城市的发展形态,这是好事,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各部门尚没有形成有效合力。针对这种现状,笔者提出如下建议:

首先,智慧城市是推动城镇化、发展信息消费、两化融合、农业现代化等一系列工作的有力抓手。各地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,应符合国家总体发展战略,更要符合城市的发展现状。

其次,建议建立国家层面的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小组,应包含国家主要部门的相关负责人。工作小组将有效协调部门层面的资源,解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问题,并与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形成高效沟通机制,及时、充分了解智慧城市建设中各地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,在协调解决地方政府无法解决的问题时,搭建及时沟通的纽带。工作小组应依托相关部门,为智慧城市提供如标准等共性支撑,在具体问题上形成合力、避免浪费。

在充分协调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,各部门应从自身主要职责出发,考虑如何更好地支撑智慧城市的建设,探索新的管理体制机制,同时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,探索新常态和新形势下的职责。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智慧城市试点过程中,应更多地强调城市建设和管理、水务管理、垃圾处理、地下管线管理及社区管理等方面工作,工信部则应更多地强调两化融合,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等问题,国标委应关注如何与各部门深度合作,共同组织制定智慧城市的相关标准等。

智慧城市的建设,只靠当地政府很难做好,需要在国家层面形成机制,汇聚各方力量,形成有效推动力,解决实际问题,进行制度创新,实现政府对社会的有效治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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